CLSCI期刊名单明年会变吗
编者按:在今年陆续发布的一系列与期刊目录相关的通知里,法学类期刊目录被进行了一些微调,然就是这些调整可谓“牵一发而动全身”地影响了CLSCI期刊名单,在此小编将对这些调整进行梳理,从主客观两面推断出2022年CLSCI期刊名单将会发生细小的变化。
前 言
我们认为,2022年CLSCI期刊的范围为以下22种期刊: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《中国法学》《法学研究》《中外法学》《法学家》《法商研究》《法学》《法律科学》《法学评论》《政法论坛》《法制与社会发展》《现代法学》《比较法研究》《环球法律评论》《清华法学》《政治与法律》《当代法学》《法学论坛》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》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》《中国刑事法杂志》《东方法学》。
虽然这在数量上与中国法学会的版本一致,但其中有一本期刊发生了变动,那便是《法学杂志》被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》替换了,至于原因为何,且观下文分解。
一、CLSCI目录的调整规则是什么?
CLSCI是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(China Leg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)的英文简称,其相关信息一般发布于中国法学创新网,例如关于CLSCI目录动态调整的公告。2019年1月,中国法学创新网发布了关于CLSCI目录动态调整的相关规则:
以同时进入南京大学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来源期刊目录》(后文简称“CSSCI目录”)、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》(后文简称“《报告》”)、北京大学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(后文简称“北大核心要目”)三种目录或报告的核心类及以上级别期刊为前提,对列入中国知网《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(人文社会科学)》(后文简称“《年报》”)Q1区的法学期刊确定为CLSCI来源期刊(简称“情形1”);对列入Q2区的法学期刊设定2年考验期,2年内进入Q1区的,则作为CLSCI来源期刊(简称“情形2”)。同时公告中还指出,自2021年起,对所有CLSCI来源期刊均按照“情形1”的标准进行过动态调整。
2021年发布的《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》法律类Q1区
截止到目前,2021年已经发布了新的CSSCI目录、《报告》、北大核心要目和《年报》,其中存在着对期刊的调整。因此,如果默认上述公告的有效性,那么当前述三种文件中的目录发生变动时,必然也将自动影响CLSCI期刊的目录,但由于目前中国法学创新网还没有发布相关信息,因此本文只是先行立足于公告的内容,对该目录进行了调整。
二、2021年更新的期刊目录是否触发了调整规则?
答案显而易见,肯定是触发了。(否则也就不会写这篇推文了 狗头.jpg)
首先,在2021年5月份发布的CSSCI来源期刊、扩展期刊(2021-2022)法学类中,符合条件的期刊共有27种,分别是《比较法研究》《当代法学》《东方法学》《法律科学(西北政法大学学报)》《法商研究》《法学》《法学家》《法学论坛》《法学评论》《法学研究》《法制与社会发展》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》《行政法学研究》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》《环球法律评论》《清华法学》《现代法学》《政法论丛》《政法论坛》《政治与法律》《中国法律评论》《中国法学》《中国刑事法杂志》《中外法学》《月旦法学》《政大法学评论》《中研院法学期刊》。
2021年发布的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来源期刊目录》
其中有来自我国台湾地区的三本期刊,分别是《月旦法学》《政大法律评论》和《中研院法学期刊》,在此先予以忽略。相较于之前的目录,新增了《中国法律评论》,而《法学杂志》则降为了CSSCI扩展期刊。所以,旧版CLSCI中的《法学杂志》已经不满足“情形1”中入选CSSCI来源目录的要求,故而应被动态调整。但接下来的问题是,应该由谁来递补这个空缺。
其次,在2021年3月份发布的北大核心要目法学类中,符合条件的期刊共有28种,分别是《中国法学》《法学研究》《中外法学》《法学》《法律科学》《法学家》《清华法学》《法商研究》《当代法学》《政治与法律》《现代法学》《法学评论》《政法论坛》《比较法研究》《法制与社会发展》《环球法律评论》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》《法学论坛》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》《法学杂志》《东方法学》《行政法学研究》《法律适用》(改名为:法律适用·理论应用)《中国刑事法杂志》《政法论丛》《河北法学》《知识产权》《北方法学》。
2021年发布的北京大学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
由此我们可以发现,在北大核心要目中一共有28本期刊,其中《法学杂志》依然被保留,而入选了CSSCI来源目录的新贵期刊《中国法律评论》未能入选。到此,对于“情形1”中的要求,我们可以发现对于新贵《中国法律评论》而言,因为其未能入选北大核心要目所以尚未达标,而对于《法学杂志》来说,虽然仍保留在北大核心要目但在CSSCI中已不符合要求。那么接下来,是否还有其他的期刊能够接替进入CLSCI目录呢,就得看《报告》中的情况如何。
再次,根据2021年最新发布的《报告》可知,符合条件的期刊共有23种,分别是《比较法研究》《当代法学》《东方法学》《法律科学(西北政法大学学报)》《法商研究》《法学》《法学家》《法学论坛》《法学评论》《法学研究》《法制与社会发展》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》《法学杂志》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》《环球法律评论》《清华法学》《现代法学》《政法论坛》《政治与法律》《中国法学》《中国刑事法杂志》《中外法学》《法律适用》。
在《报告》中,《法学杂志》期刊依然保留,《法律适用》期刊同样在列,而《中国法律评论》期刊遗憾未能进入名单。至此,“情形1”中所涉及的三个期刊名单,在今年均发布了最新的目录,其中虽然大部分内容相较与往年无异,但些许细微的调整,却足以触发CLSCI的动态调整规则。
三、CLSCI目录的动态调整结果
综上所述,同时入选以上三种目录的期刊(即符合“情形1”)有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《中国法学》《法学研究》《中外法学》《法学家》《法商研究》《法学》《法律科学》《法学评论》《政法论坛》《法制与社会发展》《现代法学》《比较法研究》《环球法律评论》《清华法学》《政治与法律》《当代法学》《法学论坛》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》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》《中国刑事法杂志》《东方法学》等22种。其与之前公布的CLSCI目录相比唯一的差别便是没有《法学杂志》,多了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》。所以,如果根据2019年发布的动态调整标准所言,那么当前CLSCI目录依然为22种,只是《法学杂志》被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》替换。因此,本文的统计范围以动态调整标准为准,进行了修改。
另外值得关注的是,《法律适用》期刊已经入选了北大核心要目和《报告》的核心目录,只差进入CSSCI目录(目前是CSSCI扩展期刊)即可符合“情形1”的全部要求。而《中国法律评论》虽然已经入选了CSSCI目录,然还需要入选另外两个目录方才符合要求。期待在下一次的目录更新中,二者能互相弥补各自欠缺但对方拥有的要求。
本文责编 ✎ 泽宇
本期编辑 ✎ 双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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